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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没补交社保,职工应该如何选择离职才能利益最大化?
发布时间:2020-06-27 10:28:23 来源:扬帆社保
其实很多人都知道,参加工作用人单位必须给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就是有一些单位打着这样那样的理由,比如试工期、验工期,不给职工签合同缴保险。而且找的职工也不多,反而助长了这种风气。
职工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第一步,搜集证据。依据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双方要想确认劳动关系。首先双方要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第二,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第二步,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权利劳动关系一般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确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都可以;用人单位要提供工资支付的凭证或者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的招用工登记表、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等。
第三步,依法维权。其实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不缴保险的这种违法行为,涉及到的劳动者权益有很多。
一是补缴社会保险费。这一项很明确,《劳动法》明确规定原来的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缴纳社保。用人单位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等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企业补缴社保,拒不缴纳可以处以欠缴金额1~3倍罚款以及行政处理,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双倍工资待遇。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应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一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劳动合同。因此双倍工资待遇一般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至工作一年内,最多11个月。
三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其实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而与这种情形并列的,还有其他12项情形。其中包括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大家想一下,劳动者是以劳动报酬为生活来源的,用人单位不给大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提出离职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法律也不可能规定,因为不发劳动报酬提出离职,还需要等待30天的,这不符合实际。因此,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一样的。至于用人单位由于职工离职,无人可替换造成经济损失,这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的后果之一,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这算是一种惩罚。
综上所述,提出离职,索要经济补偿金、要求发放双倍工资、要求补缴保险,这些都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至于是否继续待30天,这就看劳动者的自我选择了。(来源搜狐网)
职工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第一步,搜集证据。依据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双方要想确认劳动关系。首先双方要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第二,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第二步,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权利劳动关系一般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确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都可以;用人单位要提供工资支付的凭证或者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的招用工登记表、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等。
第三步,依法维权。其实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不缴保险的这种违法行为,涉及到的劳动者权益有很多。
一是补缴社会保险费。这一项很明确,《劳动法》明确规定原来的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缴纳社保。用人单位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等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企业补缴社保,拒不缴纳可以处以欠缴金额1~3倍罚款以及行政处理,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双倍工资待遇。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应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一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劳动合同。因此双倍工资待遇一般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至工作一年内,最多11个月。
三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其实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而与这种情形并列的,还有其他12项情形。其中包括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大家想一下,劳动者是以劳动报酬为生活来源的,用人单位不给大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提出离职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法律也不可能规定,因为不发劳动报酬提出离职,还需要等待30天的,这不符合实际。因此,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一样的。至于用人单位由于职工离职,无人可替换造成经济损失,这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的后果之一,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这算是一种惩罚。
综上所述,提出离职,索要经济补偿金、要求发放双倍工资、要求补缴保险,这些都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至于是否继续待30天,这就看劳动者的自我选择了。(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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