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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多年辞职后发现平台没缴纳社保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7-03 06:58:52 来源:扬帆社保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被单位解除的话,依据我们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职工有什么权益可以受到保护呢?
职工若被公司辞退,单位要做的事情有这么几项:
第一项,社保完善。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单位和职工社保分别按法律法规要求承担相应的费用。
若单位没给职工缴纳社保,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维权或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申请维权。
社会保险不仅关系着职工在职得医疗、工伤、生育待遇,还关系着职工未来的养老待遇,以及被辞退后的失业待遇。比如参加社保八年的职工,至少可领一年半的失业金。失业保险基金未来会调升到90%的最低工资,同时还会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非常划算。
若职工通过私了的方式向单位索要未交社保的经济补偿金,这是不受法律支持的。
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只要职工没错误,单位跟职工协商解除的话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且还应提前30天告知职工,否则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
若是单位单方面解除,不符合企业破产倒闭迁址等可合法解除的情况,那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另外还有一些克扣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补偿金,得病失去劳动能力的医疗补助费等等。
第三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般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很少都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在职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从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等到职工入职一年后,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般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失效就开始终止了。劳动监察的维权有效期是两年,这样一般到入职后三年就没办法维权了。
但由于没签订劳动合同,须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一般是以单位的会计凭证为准,其他的工作证,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等都是辅助措施。但若单位提供的工资表是假的,就会产生争议,认定非常麻烦的。若职工能提供有效的工资发放记录,这样就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种情况应抓紧去劳动监察部门申请维权,这样关系着我们许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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