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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报销需要提补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0-07-03 07:03:44 来源:扬帆社保
工伤保险的报销需提供一些材料的,一起来看看工伤保险报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吧。
一、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与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二、办1---10及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办1---4及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与护理费,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致残抚恤金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办工亡职工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2、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证明;
3、由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4、有供养亲属的,提供被供养亲属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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