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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公司是否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发布时间:2020-07-04 07:57:46 来源:扬帆社保
近几年来社保是人们关注度较高的话题,人人都要缴纳社保,上班族的话是企业给员工缴纳,可能有的人会问,那在试用期的员工呢?企业需不需要给缴纳社保呢?接下来扬帆社保告诉大家。
1、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请缴纳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八条: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未办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保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2、不签合同也要缴社保
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存在风险。
即便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但只要员工能提供以下证明,照样可证明自己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3、让员工主动放弃缴纳社保
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保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放弃。
以上内容来自扬帆社保,扬帆社保拥有18年社保服务机制,以专业知识解决各类社保问题。了解详情请咨询: 134-6675-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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