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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不依法缴纳社保该这么办
发布时间:2020-07-04 07:59:34 来源:扬帆社保
扬帆社保为了帮助广大劳动者更好地应对社会保险争议,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给予以下三方面提示:
第一、及时准确掌握社保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应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或减免。职工应缴纳的社保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有义务按月将缴纳社保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无论是通过网上查询还是现场咨询,劳动者都可免费向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缴纳和享受社保待遇记录,发现社保断缴、迟缴或未足额缴纳的情况,及时依法维权减轻损失。
第二、发生争议时依法维权。
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与缴纳社保费的情况属于劳动监察事项之一。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举报并进行稽核。若遇到社保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无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都可到劳动监察部门立案或到当地社保中心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以单位未为其办社保手续,且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致其无法享受社保待遇为由,要求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受理。在社保无法补缴的情况下,劳动者可通过仲裁及诉讼方式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第三、承诺放弃参加社保的保证书是无效的。
社保制度是具有强制力的法定社会保障制度,单位和劳动者均须遵守。任何单位都无权单方要求劳动者放弃社保权益,也不得自愿协商免除为劳动者依法缴社保费的义务。即使是已被迫写下放弃参加社保保证书的劳动者,仍可通过法定途径要求补缴或追索赔偿。
扬帆社保专注社保、住房公积金代缴,是个人工商户、离职人员、生育人员等群体生活保障好帮手。扬帆社保客服电话:134-6675-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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