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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欠费怎么补交
发布时间:2020-07-08 07:33:45 来源:扬帆社保
江苏省最近出台了《江苏省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江苏省社保欠费企业清缴欠费的相关问题。那么江苏省社保欠费怎么补交呢?
缴清欠费方法:
社会保险费欠费是指由各级地税机关征收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应加收的滞纳金。主管地税机关根据税费“同征同管”的原则,按月催缴当期欠费,并对往期欠费开展清缴。欠费单位逾期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采取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书面通知欠费单位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求欠费单位提供担保后签订《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督促欠费单位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欠费不交进入黑名单:
该办法强调,不依法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属于失信行为。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二个月以内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费二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属于较严重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一般失信行为,主管地税机关可以对欠费单位采取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等方式。欠费金额较大的,可以告知用人单位的工会、主管部门及劳动者。对较严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经主管地税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认定后,可以采取催缴通告等方式在社会新闻媒体、自办媒体等公开告示,并可以报同级信用管理机构,分别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黑名单。凡是进入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将在今后经营、银行信贷等方面受到极大影响。
社保补缴流程:
一、参保单位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职工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有关情况,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接受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的监督。
二、参保单位提出补收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同时向征缴科业务人员提交《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交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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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清欠费方法:
社会保险费欠费是指由各级地税机关征收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应加收的滞纳金。主管地税机关根据税费“同征同管”的原则,按月催缴当期欠费,并对往期欠费开展清缴。欠费单位逾期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采取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书面通知欠费单位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求欠费单位提供担保后签订《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督促欠费单位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欠费不交进入黑名单:
该办法强调,不依法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属于失信行为。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二个月以内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费二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属于较严重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一般失信行为,主管地税机关可以对欠费单位采取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等方式。欠费金额较大的,可以告知用人单位的工会、主管部门及劳动者。对较严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经主管地税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认定后,可以采取催缴通告等方式在社会新闻媒体、自办媒体等公开告示,并可以报同级信用管理机构,分别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黑名单。凡是进入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将在今后经营、银行信贷等方面受到极大影响。
社保补缴流程:
一、参保单位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职工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有关情况,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接受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的监督。
二、参保单位提出补收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同时向征缴科业务人员提交《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交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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